小男孩上法庭

作為一為舞台編劇,筆者還是頭一回以文字在公開平台談及育兒經驗。感謝 EVI 為我提供了這個小園地,讓我可能跟大家分享我與 3 歲半的一夫哥哥與 1 歲半的諾兒妹妹的生活點滴。

201609261737242776上週六,因為表妹宣誓成為執業律師,所以我有幸帶同一夫到高等法院看宣誓儀式。兩仔爺頭一次踏入法院,感覺神聖而莊嚴。小孩子耐性有限,為父生怕他在庭內出洋相,於是我預先在庭外休息區,替他上了 15 分鐘的通識課。因為一夫不明白法官和律師是甚麼,於是我作了個比喻。

我問,假如一夫打爛了水杯,那會有甚麼後果。

「被爸爸罰。」一夫毫無懸念地答。

我說:「對,打爛水杯是事實,但未必是事實的全部。所以在法庭,會有一個律師為你辯護,律師可能會找來嫲嫲做證人,證明一夫打爛水杯,是因為急著替妹妹拿紙巾抹鼻涕所致,那一夫其實是情有可原呀!」

有人說過,事實是真理最大的敵人。這麼艱深的道理,我不期望小孩子明白,但至少想讓他知道,原來同一件事情,可以有不同的觀點和角度。

一夫的眼神仿佛出現曙光(他大概真的以為自己打爛了水杯),可是我說:「有辯方律師為一夫辯護,同時會有控方律師不同意,認為打爛水杯就是打爛水杯,打爛了就得受罰。」

「那我會被罰嗎?」一夫弱小的心靈焦急起來了。

「我不知道啊!」我說:「因為決定一夫應否受罰,那是法官的工作。而無論法官的判決如何,我們每一個人都必須尊重接受。」

「那法官是Number one的Good guy嗎?」一夫圓圓的眼睛裡充滿好奇。

「當然了!」我還順帶一提說:「一夫不是想長大後當警察嗎?記著,警察是負責將懷疑犯了事的人帶來法庭這裡,而不是決定這個人有沒有罪或應不應受罰。」

這就是我最想在那天教懂一夫的法治精神,也是香港最保貴的核心價值之一。結果 45 分鐘的宣誓過程,沒甚趣味,但一夫卻全神貫注,全程一聲不吭。而在法官進場與退場,一夫跟隨大人肅立鞠躬,而我在他眼睛裡,看見他對法官的尊敬。

PS: 小插曲是,庭內的律師會以My lady稱呼女法官,一夫轉個頭便學舌了,對著媽媽左一句My lady,右一句lady。跟著他最關心的,是法官有沒有槍,能不能揸車車和飛機之類之類。

撰文:舞台及電視編劇張飛帆

原文:https://hk.evi.com.hk/parent_school/article_detail?p_type=tue&id=3662